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112年度第二次會議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

會議名稱:112年度第二次會議

會議時間:112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6:00

會議地點:視訊會議

會議議程:

壹、 討論議題

一、 通傳內容決字第11248004550號

於111年12月12日5時至50分至9時「早安新鮮聞」節目播出「補件要求商業機密 2049家被禁輸陸/1800家放棄送件」報導,經民眾反映涉嫌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等規定,請提送自律委員會討論。

二、 觀眾意見反映

貳、臨時動議

會議主席:

政治大學傳學院教授 鄭自隆

出席委員:

銘傳大學廣電系教授 杜聖聰
婦女權益性平律師 楊芳婉
文化大學資訊傳播系教授 柯舜智
臺灣兒少權益暨身心健康促進協會秘書長 李姿佳(請假)
新聞部副總 白舒樺(請假)
新聞部副總監 王若庭

列席人員:

田炎欣(總編審)
黃美茜(編審)
李東益(編審)
陳其銳(編審)
呂佳穎(新聞部 副總監)
張裕鑫(新聞採訪中心 主任)

紀錄:張曉韻

壹、 討論議題

議題一

一、 依NCC來函,通傳內容決字第11248004550號
於111年12月12日5時至50分至9時「早安新鮮聞」節目播出「補件要求商業機密 2049家被禁輸陸/1800家放棄送件」報導,經民眾反映涉嫌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等規定,請提送自律委員會討論。

(一) 新聞部提出製播說明

1、 衛福部主動公布是項訊息

2022年12月11日上午,衛生福利部舉行記者會說明協助業者送件的輔導作為,同時報告與中國方面聯繫的最新狀況,時任衛生福利部次長王必勝、食藥署長吳秀梅、農委會、經濟部及財政部國庫署等部會人員出席。

記者會中說明中國海關總署以註冊資訊不完整為由,暫停輸入台灣酒類、飲料、水產品,業者有效註冊件數降至792件,暫停進口2409件,其中1800餘件廠商無意願補件。

2、 佳德糕餅業者明確表示涉及公司商業機密放棄補件

經查,無意願補件之業者,包括台灣的鳳梨酥知名業者「佳德糕餅」,本公司立即聯絡,以了解該業者放棄補件原因。

(1) 佳德糕餅老闆娘林月英於電話聯繫採訪時明確表示:「現在因為他那個手續還滿難申請的,我們想想就放棄了啦! …. 我們上次註冊就覺得剛開始註冊還OK,第二次註冊就覺得很困難,還向我們感覺有點像是…怎麼講..就是不想讓你註冊的那種感覺啦 所以我就放棄了….要寫非常非常多的東西很複雜,包括人、你工廠啦、怎樣的啦,一堆啦」。

(2) 是日下午,本公司記者到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當面訪問該店店長張教盈,店長接受訪問時明確表示:「因為(註冊)還沒過期所以要提前申請,它牽扯到公司機密,我們就放棄補件,例如說有牽涉到說,公司廠房多大?然後像鳳梨酥配比的問題…

3、 食藥署證實中國要求佳德須提供配料及流程

食藥署公布申請表格,依中國要求,需提供「原料/配料在產品中占比」、「產品生產/加工工藝」及「廠區平面圖與車間平面圖」等資訊。其中一項為「產品主要生產/加工工藝描述(如"清洗、熱/冷處理時間及溫度、醃制、脫水、包裝")」。此外,更要求「以附件形式提供清晰的加工工藝流程圖」。

4、 衛福部長薛瑞元同意補件涉及商業機密

衛福部長薛瑞元亦指出,原料占比與加工流程,涉及業者之商業機密,而且,大陸方面的標準不一,許多業者因此無意願申請補件。
相關媒體在後來的報導中均揭露此一訊息。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214001478-260405?chdtv (中國時報)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13972 (公視)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1214edi044/ (鏡新聞)。

5、 系爭新聞之標題,真實反映現況,無製造對立

系爭新聞,於是日「早安新鮮聞」時段排播時,不論是鏡面或者新聞標題,均只反映現況,用語中立客觀,並無利用任何聳動標題製造仇中及社會對立之用語,更無觀眾申訴所指,使用「大陸企圖竊取機密」之字眼。鏡面與新聞標題如下

(1) 佳德拒補件 補件要求商業機密 2049家被禁輸陸

(2) 佳德拒補件 補件要求商業機密 1800家放棄送件

(3) 註冊補件難 鳳梨酥名店被禁銷中“不補件了”

(4) 銷中補件內容“細項繁雜”老闆娘:放棄補件

(5) 中禁130萬元訂單影響小!台酒11月營收高達58億元

(6) 暫停輸中2千多件產品 1800餘件廠商“無意原補件”

(二) 系爭新聞製播,基於公共利益,無製造對立之真實惡意。

綜觀中國對台灣農產品或水產品或食品之不平等對待,不論政府部門或者企業,均已相當重視並提出因應。

1、 中國動輒暫時停止進口台灣產品,商家鉅損

(1) 2022年8月,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計畫訪台,中國拿台灣食品開刀。根據中國海關總署官網資料,台灣企業於58項食品類別的3200筆登記中,目前共有2066筆被列為「暫停進口」,比例近65%,其中包括郭元益、裕珍馨、乖乖、義美、佳德、廣達香、天和生物、葡萄王生技等多家知名廠商。

(2) 據農委會指出, 2022年12月,中國暫停輸入台灣100多家業者水產品,其中石斑、竹筴魚及白帶魚近25億元、魷魚36.86億元最多。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8025008.aspx (食品禁止輸中國)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12090067.aspx?topic=4085 (水產品禁輸中國)

2、 拒絕中國要求商業機密,義美大廠放棄出口

針對中國大陸此次的禁令,高志明告訴中央社記者,因為標示的困擾,義美已經有幾年時間,沒有外銷產品到中國大陸了,至於,同業的困難何在,他並不清楚。

義美內部也透露,大陸要求的補件內容部分涉及工廠機密,因此2年前就放棄補件了。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12120299.aspx義美:要求補件涉及機密

3、 科技、農產、食品的商業機密案頻傳,我政府各部門重視大陸對台滲透和商業衝擊的危機

針對「紅色供應鏈」對台灣滲透,竊取機敏技術、挖角人才等問題日漸嚴重,台灣的陸委會、國安局官員皆支持修法堵塞漏洞。經濟部長王美花也表示,營業秘密保護法和兩岸條例都已經過修法完善,認為應透過個案檢視的方式處理。況且,中國對各國科技、農產、食品的商業機密案頻傳,足證中國大陸意圖取得各種商業機密已是全球與台灣必須面對的嚴重課題。

檢視過去之案例,台灣之企業或農產食品,亦應提防。

(1) 中國盜取麝香葡萄 栽種面積已超日本30倍

日本成熟的農產種植技術除了為當地農民帶來經濟產值,另一方面卻也成為部分不法大陸業者眼中的肥羊。以日本發展成熟的高級葡萄品種「晴王麝香」(Shine Muscat)來說,自2016年就因種子外流讓大陸大量種植,據統計,目前晴王麝香葡萄在大陸的種植面積已超過日本30倍,讓日本每年面臨至少100億日圓的損失。

(2) 前可口可樂科學家被指為中國竊取美國商業機密

美國政府有關部門表示,一位生於中國的科學家被捕,因其被控試圖從與可口可樂公司(Coca-Cola Co., KO)合作進行研究的企業竊取商業機密,目的是在中國成立一家公司與美國公司展開競爭,並贏得一項中國政府支持項目的獎金。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tw-chain-03312021070710.html紅色供應鏈對台滲透嚴重
https://ctee.com.tw/news/china/679615.html中國盜取麝香葡萄

(三) 揭諸上開說明,系爭報導所表達者乃有關公共利益,其目的在善盡媒體社會公器之責任,依據既有之事實,善盡查證,內容中立客觀,無製造仇中及社會對立之用語,且無損害任何公共利益,要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2項及第3項第4款之規定。

二、 委員發言內容:

楊委員:關於此則新聞,中國禁止2000多家進口,佳德公司認為涉及商業機密放棄補件這都是事實,三立也有透過電話訪問及其他政府單位跟其他媒體的報導,民眾反映這新聞是違反事實查證跟與事實不符,應該是難以成立,就檢舉的部份提到其新聞製造仇中及社會對立,這應該是民眾自我認為,在新聞報導上並沒有看到相關的標題,也沒提到企圖〝竊取〞,所以就檢舉人自行的感覺不能作為本件的標準,另外有提到700多家有通過,但通過是否事涉機密,沒有進一步的證明,且700家通過不足以反證其它家的顧慮不實,新聞媒體的報導中也有佳德的訪談也有其他媒體報導的佐證,所以不能就檢舉人的自我感覺來認定三立有違反事實查證,確實是有放棄補件及暫停進口的事實,以上為我的意見。

杜委員:對於三立電視這一條新聞的處理,包括事實的因素還有採訪,大致上都是符合新聞常規的作業處理,並沒有挑起仇中,似乎有點言過於實。

提醒中國大陸要求的所謂表格包括產品的主要配比、廠房的大小等類似狀況,或許美國、日本等其他國家在申請註冊的時候,是不是用統一的標準,還是只有中國大陸在這個部份有特別的規定,以至於商家對於商業機密外洩的擔憂及疑慮,所以建議或許可以加入第三國的部份來加以佐證,那相關的疑慮也許可以降低,但大致上來說在有時效性的限制下,三立在製作這則新聞是蠻中規中矩的。

柯委員:新聞事件的事實查證,很難做到十全十美,百分百無缺失,不僅因為新聞媒體沒有調查權,也因為新聞具有時效性,所以大法官釋字第509號才會認為事實查證的合理程度是「能證明其為真實者」,或者「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

本案是每日新聞,不是專題或深度報導,在有限的時間內,記者求證事件的當事人,包含佳德鳳梨酥的店長及老闆娘、還有相同產業的郭元益公關經理的佐證,同時也顯示大陸要求食品業者註冊事項的內容,在事實查證部分雖非完美,但已是合理表現,符合新聞製播專業要求。

其次是本則新聞的文字內容與畫面處理,不論是標題或內文敘述,中規中矩呈現事實情況,並未出現情緒性或挑撥性的文字來製造兩岸對立,反倒凸顯申訴民眾可能具有特定的意識型態與政治立場。

主 席:綜合委員發言,結論與建議如下:

一、 本案並未違反事實查證之原則,新聞內容有訪問佳德、郭元益兩家業者及相關政府官員,處理並無不當。

二、 投訴內容謂台灣已有700多家食品業者通過申請,並未發生商業經營外流之情事,其中700多家或許是事實,但不能以此推論為並未發生所謂的商業機密外流之情事,因此新聞處理並無不當。

三、 投訴內容指責利用聳動標題製造仇中及社會對立,表示大陸企圖〝竊取〞;這些均屬觀眾個人感受,在新聞標題或內容並沒有出現類似的文字或說明,處理亦無不當。

議題二

觀眾意見反映

截至目前為止這一季觀眾意見大部分為詢問節目播出之店家資訊,另有反映「3Q新台灣」主持人之主持風格及來賓發言部份都已轉呈相關內容予製作單位。

貳、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