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8年度第二次會議

會議名稱:108年度第二次會議
會議時間:108年03月06日(星期三)下午15:00
會議地點: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八樓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8樓
會議議程:壹、高雄市長韓國瑜相關新聞討論
     貳、臨時動議
     參、總結
出席委員:世新大學陳清河副校長(召集人)
政治大學廣電系黃葳威教授
政治大學廣告學系鄭自隆教授
新聞部蔡莞瑩總監
列席人員:王若庭(編播中心經理)、陳其銳(SNG暨攝影中心副理)、范文欽(採訪中心主任)、林建宇(iNEWS編播中心主任)。
紀錄:張曉韻
壹、高雄市長韓國瑜相關新聞討論
王經理:申訴者投訴說,任何一個新聞節目,還有其他三立、TVBS,都在一直講,人都還沒上任,什麼事都還沒做就一直報,他的家人與我無關。其他有更多重要的事情,都沒有報導,現在只有韓國瑜市長是人,其他都不是人了嗎?NCC來函提及文到7日內提出相關說明,14日內將會議紀錄、會議結論函送本會。我們法務也馬上幫我們擬了一份回函。法務也有說明投訴的頻道是中天新聞台,不是我們。我舉例一個今天看到中午12點鐘,韓國瑜有一個行程,跟企業的會面演講,12點其實是闔家要共同觀賞的時段,但中天把它當整點操作,連線至少連了30-40分鐘。還有一個比較誇張的是下鄉住宿,中天記者直接進到他睡過的房間,一一檢視他的房間。
陳副校長:來函上面的標題對象不是三立電視台而是中天,現在要我們處理真的是個很尷尬的事情。第一點,不是我們三立為什麼要我們去面對。第二點,建議就據實陳訴,以三立新聞過往的處理方式與內容,其實並沒有申訴內容情事發生。所以我們可據理力爭三立完全與申訴內容無關,法務的回函已經很清楚了。
王經理:因為是別台的,所以我們也很難去說明。
黃教授:我覺得法務寫得非常好,主管機關對於節目編排內容要給予尊重,沒有違法,而且我覺得內容本來就是多面向的。
鄭教授:新聞取捨的判斷,屬新聞機構的專業倫理,作為官方機構涉入越少越好,以免有干預新聞自由之虞。至於本案,三立應檢視當天的rundown,有則檢討之,無則嘉勉。
蔡總監:他有具體說哪時候嗎?我們的確是最少的,第一名中天、第二名東森、TVBS第三名。
范主任:中天其實就是泛高雄、泛韓國瑜新聞,都是韓國瑜,找一個去PK吃東西,把新聞頻道當作綜藝節目在做。
黃教授:我覺得就是多樣,新聞製播就多方面去處理與呈現。
陳副理:這幾天立委補選,中天每天都找謝龍介上節目這樣有違反選罷法嗎?沒有找郭國文,然後一直批評。
陳副校長:這其實是比例原則。
鄭教授:選罷法應沒有明確規定,但屬媒體專業倫理,選舉新聞與評論應顧及平衡,這也是理論上的equal time原則與fair doctrine。
黃教授:其實我覺得就算是韓國瑜的新聞,做的時候多面呈現,也算是一個監督,所以很難說哪一個出現的多還少,是要看那個議題有沒有根據事實,是不是有比較平衡。不能夠說哪天另一個出現多,說不定真的有事件需要去關注。
貳、臨時動議
  無
參、總結
本次投訴內容並非三立新聞,三立新聞也無此情事,因此無法代中天新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