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0年度8月會議

案例1

案例2

案例3

案例4

案例5

案例6

會議名稱: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100年度8月會議

會議時間:100年0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

會議地點: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八樓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8樓

會議議程:

壹、網路新聞個案討案。

貳、制定網路新聞自律綱要。

参、臨時動議。

主席:葉蔚經理

出席人員: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院長陳清河、總編輯陳雅琳、採訪中心副理李天怡、編播

中心副理黃謙智、製作人朱秉恆、SNG暨攝影中心主任簡振芳、法務室副理張明滄。

紀錄:陳玉芳

內容:

壹、討論網路新聞個案討案:

葉蔚:自律委員會議每2個月召開一次,本次會議很榮幸邀請到陳清河院長蒞臨,針對新聞內容給予批評及指證。

朱秉恆:提六則新聞案例作為討論,先討論這三則影片,分別是1、國道擋救護2、撞婦滾三圈3、拖板車載戰車闖紅燈,這三則影片是透過行車紀錄器拍攝下來的畫面。

陳雅琳:我個人覺得這三則屬於是在馬路上的新聞,它補足了我們的記者可能沒有辦法觸角到那麼深遠的,而且還是屬於公共議題非私人領域干擾的,又包括路上安全的問題,網路新聞,補足了我們記者所謂非線結構性藝術的局限,使得它的觸角可以探觸到各角落,屬公共議題主題的是可以去做探討的,我覺得這部份在電視台應該是可以存在的。

李天怡:所謂網路新聞,就是做起來顏色單一,都太過依賴網路拍攝的畫面,我們在做網路新聞常會有盲點,我們常常要花很多時間去找貼這段影片的人,而尋找未果,但感覺這有被討論的同時又急切想要把這新聞播出去,所以在查證當中缺了一些東西,像車牌基本上是不可以外露的,如清楚,就要將車牌打矇,在警方還沒有進入調查的時候,證明他有犯罪時候,是不能夠用的,容易查到關係人身分的狀況,這部份是我看這三則網路新聞比較深的感覺。

簡振芳:我們現在引用網路新聞畫面,都是一個滿畫面,可能觀眾不清楚這畫面來自於哪裡,以前的作法可能會帶點框後製去做,這個部份,我們是不是要以後訂一個框,將網路擷取下來的畫面帶進去。

朱秉恆:翻拍網路,原始來源查證難,操作困難,通常轉好幾手好幾檔,從國外轉回國內,從國內轉到國外,一轉轉了好幾輪,像之前有一則泰國虐狗新聞,說是東南亞,大家都以為是台灣人做的,後來追查之後是泰國人做的,這就是我們新聞人說追查來源、查證是比較困難不容易的事。

黃謙智:查證難,這是操作網路新聞最辛苦的一塊,現在的孩子都在玩電腦,畫面、語音在處理這麼容易的狀況下,製造這些東西太容易了,但我們現在只要是畫面精采且涉及公共安全議題的,我們都會做,但是背後的求證真的太難,一個是真假的求證、一個是版權的問題,目前是還沒有人出來主張版權的問題,但早晚都會有這一天的。

張明滄:網路新聞你不知道它的真實性,所以查證、平衡、標示來源很重要,因為它涉及到著作權法,因為我們不知道它何時會出現,以一個不是新聞人的角度來看這三則新聞,覺得第二則旁白的部份,有點不是很嚴謹,有些揶揄味道。

陳清河:聽完了大家的說法答案已經有了,我們三立是PGC專業電視台,1.所謂專業的電視台,對於一般觀眾提供或狗仔拍攝下來的材料,都會影響我們PGC,我們既然是一個專業電視台,對於素材來源的真實性很重要的,查不到來源,寧可不用,因為太危險了,會碰到什麼麻煩及後續問題,所以著作權及適時的證明,一定要注意2.如果查證之後要變成我們的新聞的時候,像第2則新聞,有專家或旁人幫我們做一些對話,這是有必要去做的3.滿框不滿框的問題,因為這些材料不是我們的,縱使查證出來,網路的框跟我們的框若不一樣,讓觀眾可以清楚的知道,這不是專業電視台所拍攝出來的畫質,框需不同,也可以列入考慮之ㄧ,不管是網路擷取或狗仔跟拍的畫面,是否涉及公共議題、畫質的好壞及一定要有後續的查證、專家說法、採訪及處理,這樣才是比較完整的新聞,其實也就是多一道防護就多一層好處,後續的處理是相當重要。

朱秉恆:接下來,來看這三則是狗仔跟拍的畫面1、超速垃圾車2、公園揍外遇3、荒唐仆軌道。

陳雅琳:像第2則新聞就是很無聊沒有必要把它拿出來做,因為我們是電視媒體比較強調影音,這是它的特性,像揍外遇這則新聞,兩個人在那打來打去,感覺起來像是家務私事把它放在全國性媒體公共平台上有播放,有放大的意味,雖然它好像稍為涉及公共議題,因為後來警察來了,但如果這是他們的家務事,就沒必要,像之前有一則新聞,父親節,兒子要去過父親節,把女朋友踹下車的新聞,也是男女吵架的事,這些是不是要把它放在全國平台上來做討論,雖然它具有某種程度上的意義,我們自己也要規範,雖然有馬賽克及定格,像這類新聞有必要放在全國性媒體的公共平台來討論嗎?這是值得我們商確的,我們是不是自己也要規範一下類似這樣的新聞,像仆軌道這則,這就附有教育功能正當合理性的新聞,仆軌這件事,有沒觸犯法令或現場有沒立示告牌,告訴名眾禁止做這些事或有沒人告訴這些家長不能這樣,做這新聞就有教育功能性,讓這些人反省,現在po上網路的新聞很多,我們也可以選擇一些有趣味性的畫面且又不影響個人權益的新聞畫面來做,像之前有一則新聞,主人養了三隻狗,下班回家,看到家裡一團亂,主人問這些狗誰做的,第一隻狗看第二隻,第二隻看第三隻,第三隻就跑去躲起來,像這樣有趣味性的,又不影響個人權益的,我個人覺得還OK,其它有公共性的我們在放入公共平台播報,畢竟它是放在全國性公共平台上是被放大的。

張明滄:我贊同雅琳的說法,像公園打架這則根本就不能播,要播就要打馬賽克,精采度又不夠,畫質來源又差,這則新聞根本不是專業新聞台會做出來的。再來是荒唐仆軌道這則新聞,不知道這軌道是有火車進出的?還是它是一個觀光景點?個人觀點,是不是應該要站務人員之類或其他相關單位的人出來說明或做一些措施來防止危險。

黃謙智:角度的拿捏,我們是從哪一個角度出發去做這網路新聞,比較有意見的是畫質,我們是不是要帶框去拍,依我們編播中心角度來看,是不要帶框去拍,從網路直接dowland下來的畫質還稍微好些,因大部分網路的畫面畫質都不好,我們還帶框去拍不是又更差嗎?

張明滄﹕所以我覺得很重要的,畫質來源的清晰度,除非這則新聞嚴重涉及公共議題這麼強,不然就不要播,畫質差觀眾看起來也累。

陳雅琳:在這話框的部份,網路新聞都會有一個來源,一般我們在學術上會將網址秀出來,假設用這樣一個方式呈現,是不是可以代表某一個程度的來源。

黃謙智:來源太多人轉貼了。

陳雅琳:某種程度跟視覺上,框跟框會讓視覺上更不好,剛院長有提到說,它是我們對NCC的一層層保護自己的作為。

陳清河:帶框去拍,材料回來我們把它侷限在那。

黃謙智:不然我們就是要有固定的框。

陳清河:鏡面處理,這個框是刻意的框,代表是我們三立在處理網路新聞或狗仔跟拍或行車紀錄器所拍攝的畫面,明顯告知觀眾這是翻拍的,而不是我們專業電視台拍攝出來的畫面。

陳雅琳:假設它是滿框畫面,我們在下面標上翻攝網路的字樣,這樣算不算是一個方法?

黃謙智:我們目前現在都有做到這點。

陳清河:這樣做也是對的,一般觀眾在看的時候,會覺得一個專業的電視台我們所說PGC,怎麼可能拍攝出這麼爛、模糊的畫面,簡單的說,就是以後我們三立這邊有個自己鏡面處理好的固定框,以後來自其他來源的新聞畫面,把它套用進去就可以,這樣觀眾就會知道這是來自其他來源的畫面,大概就是這樣的處理,我覺得可以變成一個公式來思考,畫質好不好的問題,是不是一個專業電視台拍攝出來的,再來是涉及公共議題,像第二則這樣的新聞,令人看不下去,畫質差,放在這全國性的平台上播送,是不是日後要規範,重大新聞才有可能進到我們這專業電視台,對於對聞的來源是要有繼續往下查證的精神,有做到平衡報導,後續的採訪,才是專業新聞表現。

葉   蔚:網路新聞的使用,我們請後製中心研擬網路新聞特定鏡面的使用,我們三立新聞自身先做,讓閱聽眾能有清楚的辦試度。

貳、討論制定網路新聞自律綱要:

張明滄:我們要去擷取使用,做這網路新聞,我們的原則是什麼,重要的是有沒公共議題,這才是原則,要制定自律綱要,是不是用一條一條的SOP形式, 同仁在看的時候,可以明確清楚,1.拿到素材先看有沒變造有沒剪接2.查它的來源,全部用順序的方式來呈現,同仁會比較容易去操作這新聞,另外尊重著作權權利,還是要盡量找到查證來源,沒辦法查證寧可不用。

黃謙智:有時候我們擷取畫面,只是要去證實它這動作,是不用去細描,這要怎麼做,大家都有困難。

陳雅琳:像畫面比較小我們把它拉大比較清楚呈現。

簡振芳:我們現在在使用網路取材,版主不會即時回覆,甚至不回覆,除非是當事人自己po上去的,不然都是轉貼轉載的,當事人自己po的,我們就會去做留言的動作,取得當事人的同意。

葉蔚:做網路新聞要秉持原則來做,來源真實性,查證,涉及公共議題,有趣味性及著作權,這些都是我們所要制定網路新聞自律綱要之基本內涵,以制定出一個兼顧新聞專業及民眾權益之自律綱要。

参、臨時動議: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