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101年度8月會議

會議名稱: 101年度8月份會議

會議時間:101年9月6日(星期四)下午16:00

會議地點: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部八樓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8樓

會議議程:壹、討論黃國昌走路工之新聞

                      貳、三立電視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

                      叁、臨時動議

主席:高明慧(新聞部副總經理)

出席人員:政治大學鄭自隆教授、黃謙智(財經台副總監)、王若庭(編播中心主任)、簡振芳(SNG暨攝影中心主任)、周詩淵(採訪中心主任)。

記錄:張曉韻

內容:

壹、討論黃國昌走路工之新聞

教 授:針對黃國昌事件背後應有商業行為,只需謹慎處理,適當的以一般新聞播報即可,後續的影響就由觀眾自行判斷。

高明慧:此事件因真相是模糊的,導致報導時可能會有偏頗或誤導,所以我們就選擇點到即可的方式處理,避免不必要的爭論。

請問教授,以學者的角度來判斷,如果涉及公司內部事件之新聞,如何決定是否該報導呢?

教 授:關於這個部份,應該還是需要報導,不要獨漏該則,但以不渲染且客觀的方式呈現。

黃謙智:現在的觀眾對新聞台的期許是什麼呢?

教 授:觀眾對新聞台並沒有什麼期許,目前尼爾森的抽樣選取樣本並不是很準確,待未來整個演變成數位化時,其可以由系統台提供數據來呈現收視群,這樣購買廣告的依據就可以更精準。

高明慧:針對像是消失的國界這樣有質感的節目,依目前的收視數據根本無法呈現,如可將此部份的因素也加入尼爾森的抽樣,變而也可以提昇現在新聞素質,對社會大眾也有幫助。

於2014年未來可以推行改為全數位化,要如何面對呢?

教 授:數位化的來臨,頻道可能會增加到三、四百台,對此應該要建立出各台的獨立特色,來吸收不同的收視族群。

黃謙智:現在NCC及新聞局針對黃國昌的事件要怎麼處理呢?

教 授:此案件可能有違背新聞倫理,但因新聞言論自由且並無違法,基本上是無法處罰的,或許NCC對此會提出赳正。

高明慧:教授對於旺中併購案的看法呢?

教 授:旺中併購案非常的不好,對於整個系統台獨大的話,後期的影響非常大,市場會壟斷,各家頻道會由系統台控制,頻道業者可以要求如何管制公平上架的問題,目前衛管法正在修正,可以藉此將問題提出來。

高明慧:先前於衛星公會開會時,衛管法太聚焦於新聞的部份,像是合理及事實查證或是成立自律委員會要入法,其實應該要關心一下產業的發展。

教 授:衛管法目前正在修正,分為新聞、廣告、法條的匯整,並無頻道上架的問題,這部份必需跟公會反應。

貳、三立電視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

黃謙智:第一條:涉己事務新聞係指報導內容涉及三立電視所屬集團之相關事務

高明慧:針對公司的自製戲劇,如犀利人妻所創造出的“小三”,此為涉已事務但又為社會現象即是新聞,其間還蠻難判定的。

教 授:節目宣傳的部份應該包含在涉已事務裡,應該設定出規範,與公司內部達成協定。

黃謙智:第二條:涉己事務新聞報導應恪守法律及媒體自律規範,維護新聞的客觀與公正性。

    第三條:報導涉己事務新聞應注意新聞性及公共議題之製播原則。

    第四條:報導涉己事務新聞時,應嚴守平衡與查證。

    第五條:報導涉己事務新聞時應注意比例原則。

    第六條:報導涉己事務新聞應符合社會公平及正義之普世價值。

    第七條:編審應隨時就製播內容或觀眾申訴意見,隨時檢視,如有違反前述製播規範時,應立即修正。

    以上為訂定出涉已事務新聞製播規範之條例

叁、臨時動議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