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3年6月27日節目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03年6月27日(星期五) 下午二點。
地點:9樓大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 舊宗路一段159號9F)
與會委員:
戲劇節目:項德純副總監、張若凡副總監、劉秋平副總監、
傅沛筠監製、謝禮如監製、陳碧真監製
非戲劇節目:謝岳龍監製、黃曉玫監製、趙君璐監製
法務:廖月鈴組長
執行秘書:封盈主任
會議紀錄:林芳玉
會議議題:NCC關於電視節目「置入行銷」及「贊助」暫行規範法令宣導
討論:
略。
決議:
主管機關開放節目贊助及置入,但此開放並非毫無限制回歸市場機制之全面開放,而係有限制之開放,故相關單位接受贊助時須謹守獨立、揭露、分離之原則,而接受置入時須注意不得影響節目製作自主、不過度凸顯商品、不鼓勵消費,並揭露置入訊息。各節目於製播過程中如有任何疑慮時,均應先行由製作人、監製(總監)會同法務室同仁共同釐清,俾得確實遵行法令。
臨時動議: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