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0月28日節目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
108年10月28日(星期一) 下午五點。

二、地點:
6樓大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一段159號6F)

三、與會委員:
姜明衡總監、吳聖文監製、黃尉誠監製、吳思穎執行製作人、李佳芬助理監製

法務室:
邱佳駿法務

四、執行秘書:
林芳玉組長

五、會議紀錄:
楊雁捷

六、會議議題:
依NCC函轉民眾反應「炮仔聲」劇情意見事項,進行討論及改善。

七、討論:略。

八、決議:為了突顯戲劇張力及效果,有時不免需有放大或美化部份情節之設定,但應注意呈現方式,不得有過度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及出現有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情事,晚上八點為闔家觀賞的時段,內容設計應讓一般觀眾可輕易分辦戲劇與真實生活間之差異,利用對照之手法表現善惡之別,監製組需加強編審,以免產生爭議。

 

九、臨時動議:
無。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