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114年度第五次會議

會議名稱:114年度第五次會議

會議時間:114年11月04日(星期二)下午16:00

會議地點:新聞部6樓會議室

會議議程:

壹、 討論議題

一、有關三立新聞台114年10月17日《新台派上線》節目針對「立法委員黃國昌辦公室向某吳姓駭客索取揭弊相關費用100萬元」一事,涉有違反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需提出意見陳述書及提送新聞自律委員會討論。

二、第四季觀眾意見討論

貳、臨時動議

會議主席: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退休教授 鄭自隆

出席委員:

文化大學資訊傳播系教授   柯舜智

文化大學新聞學系教授    羅彥傑

銘傳大學廣電系主任     杜聖聰

兒少權益暨身心健康促進協會

秘書長李姿佳(線上)

新聞部總監       黃彥怡

列席人員:

王若庭(編審)

李玉梅(編審)

李東益(編審)

徐千惠(政論編審)

陶起龍(新聞部攝影中心 副理)

盧諭慶(新聞部政論中心 製作人)

紀    錄:

張曉韻

壹、討論議題

議題一:

有關三立新聞台114年10月17日《新台派上線》節目針對「立法委員黃國昌辦公室向某吳姓駭客索取揭弊相關費用100萬元」一事,涉有違反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需提出意見陳述書及提送新聞自律委員會討論。

一、事件說明:

製作單位基於重要新聞報導,在節目中引用《鏡週刊》的報導內容。針對資料與對話紀錄,除了標註出處之外,也將質疑之處在節目內容上予以呈現,讓觀眾清楚知曉哪些是週刊提出的佐證資料 ,在收看時能有自行判斷空間。另外在錄影過程中,黃國昌和鏡週刊都有發聲明,節目進行中也立即把黃國昌的聲明內容、對話紀錄的照片都放上去,併陳一起做說明。在節目時間壓力下盡量做到「兩邊俱呈」。律師也有分析,如果真收錢,會有法律責任。有更加注意平衡與事實查證。

標題上也包括了黃國昌辦公室的說法、鏡週刊的內容,也有提出質疑的部分。
例如:「一下向週刊爆料又回過頭與黃國昌對話,吳姓工程師在演那齣?」,以及「週刊爆料吳男與黃國昌對話黃辦火速澄清,誰真誰謊提告便知?」等。

陳東豪在節目中也提到,這類爭議如果雙方提告,讓司法去調查才是最清楚的方式,陳東豪更提及自己的消息來源查證,所以我們確實有做到平衡呈現及查證,也有反映雙方說法。

二、委員發言內容

杜委員:

針對此案件分為三點討論

  1. 標題:很容易進入灰色地帶,兩面俱呈的狀況建議下標題要中性。
  2. 態度:在現場沒有民眾黨的來賓時,框架自然不太友善,那主持人應將黃國昌的聲明逐字念完整揭露,再做後續的論述。
  3. 查證:善盡媒體的職責,雖不是司法機關但查證的過程可以呈現出來。

羅委員:

我認為可從三個面向來檢視本案:

  1. 是否可受公評:黃國昌委員為公眾人物,本身也確實涉及一些爭議性的事件。本議題具公共利益,報導的重要性與價值毫無疑問。
  2. 是否做到事實查證:本節目主要是引用鏡週刊報導內容,可以理解查證之困難。但新聞台或製作單位可以建立一個標準作業流程SOP,以後遇到類似情況,補採訪被質疑的人士,至少設法聯絡當事人或相關人等給一個說法。節目整體看起來比較像是來賓聊天。新聞專業的查證,這部份還有改進的空間。
  3. 是否有說法平衡:來賓立場一致,沒有邀請對方代表。建議在節目中設一個「當事人澄清專線」之類的橋段。

另外,從通傳會來函的說明二之(二)得知,節目所上標題之多,令人眼花撩亂。我將這些標題分成三類:合格標題、灰色地帶標題以及不合格標題。例如:「鏡週刊報央廣黃國昌揭弊還要付錢  黃辦怒:故意捏造將提告」、「收百萬幫吳姓工程師揭弊?黃國昌PO對記錄駁斥:將依法追訴責任」這類的標題尚稱合格,因為有來源、有平衡。

有一些標題就屬於灰色地帶,雖然有引用來源跟確切的說法,但未看到平衡報導跟查證,如「週刊曝黃國昌助理拗央廣員工研讀3萬字文件 陳情還得自掏腰包?」
但有些標題就偏向於自我解讀而出現更多推測、假設的情況,難稱合格,例如:「央廣員工找黃國昌揭弊卻被當工具人?自備資料還要付百萬開銷?」、「遭指控協助揭弊還要捐錢給吹哨者協會?爆料真假恐得檢調釐清?」。

法規是有法可做依循的判準,倫理的部份就是將心比心就可做得到

柯委員:

第一,議題具公共性

央廣的角色具特殊性與敏感性,這個題目是可受公評的討論議題。

但看到的困境是:這是一個「正在發生中的新聞」,評論是非常不容易的。
錄影的當下,《鏡週刊》才剛出報導,黃國昌也才剛發聲明,這種情況下,節目時間短,所以比較沒有完整的時間去查證,況且,媒體沒有調查權,在短時間內要做事實的查證有他的困難度,所以應該是「評論已公開的內容」,而不是「揭露新的事實」,這立場要明確。

第二,應秉持公正平衡原則

這部份看得出來節目有努力盡量去注意,但畫面呈現的形式太混亂,特別是滿滿問號的標題,讓人缺乏信賴感,反而讓觀眾覺得真假難辨,搞不清楚是不是在閃避責任。

第三,就事論事

這件事情真的重要,因為牽涉國家通訊安全與公帑,民眾有知情權,所以報導或評論是沒有問題的。節目出發點是「為公共利益揭露」。

此件事應全面來觀察,不能夠脫離事件的脈絡,這是一個連貫的節目,觀眾不能切割整個節目,而只截取節目中間這一段內容來申訴,否則會去脈絡化而導致只看到某些觀點,這對節目來說是不公允的。

最後還是要提醒,這是評論節目不要過於綜藝,表達的語氣、口吻要莊重一點。

杜委員:

補充一點,要聚焦在「公共性」,這才是節目討論的正當性。另外,標題就是在折射其態度,問號太多反而讓觀眾看不懂要表達的內容。

柯委員:

在查證過程中,是否嘗試透過不同的管道?例如訪問央廣的態度?需要透過不同的觀點去查證及補充。

另外想補充一點,我認為更重要的問題應該是,報導內容是否損害了公共利益?其實之所以製作這則新聞,出發點正是公共利益。因為央廣的角色非常特殊、影響重大,必須關注並讓社會了解相關狀況。節目的製播並非為了損害公共利益,而是出於公共利益的考量。只是事件發生得很突然,在求證過程中有部分尚未完全完善,後續應再補強。

羅委員:

如果在報導或製作內容時缺乏多元觀點,那最終只是變成「傳聲筒」、變成「喉舌」、甚至淪為「機關報」。另外也想詢問,一個節目裡為何換了如此多的標題?

盧製作人:

我們的用意是希望,讓觀眾更清楚地了解節目的內容。因為我們的主題其實變化得比較快,有時候不同主題之間的銜接會稍微跳一點,所以希望能多加一些標題,讓觀眾在看時能夠一眼知道,這一段時間所討論的重點是什麼。像我們電視牆的設計,其實是由一塊一塊的主題區塊組成,每一塊都對應到不同的內容。

另外,在同一個節目中也都有提到不同的內容,不是單一的主題而已。

李委員:

謝謝剛剛同仁的補充,特別是有提到後續其實有做平衡報導,這點非常重要。

一開始看資料時沒有看到這部分,會覺得報導略顯偏頗,但經過補充後可以理解整體是有兼顧平衡的,這件事情本身具高度公共性,確實有討論的必要,不過事件發生突然,要即時查證確實有難度,或許主持人在節目中可以先說明查證時間有限,讓觀眾更理解報導的背景。

另外,像陳東豪在節目中提到某些內容時,有說到「誰誰誰提供了資料」或「看過匯款單」之類的推測。這部分聽起來會覺得,如果不是確定看過實際資料,可能這樣的說法會讓觀眾誤以為是已經確定的事實。或許未來在表達上可以稍微再謹慎一點,避免引起誤解。

最後,像節目中有些推測性說法,如果尚未確認事實,建議語氣可再謹慎些,整體來看,後續若能再補充或修正部分內容,會讓報導更完整平衡。

徐編審:

關於陳東豪的部分,補充說明一下。因為剛剛提到他的說法可能是臆測,但其實在節目錄製的過程中,當他發言時,也同時私下詢問他:「你為什麼能確認有匯款這件事?」當時的回覆是因為他和《鏡週刊》的高層熟識,事前有親自向對方求證過,對方告訴他,確實「看過匯款單」,所以才會在節目上那樣說,的確是有消息來源、不是單純的臆測。

  席:綜合委員發言,結論與建議如下:

一、本議題涉及公共利益,屬於可受公評之事,予以討論並無不妥。

二、但在缺乏明確證據、且報導節奏較為快速的情況下,若僅依據單一資料來源進行評論,應更加謹慎。

三、節目中邀請的來賓立場若過於一致,容易造成觀點單一化,未來應注意顧及不同立場的平衡討論與分析。

四、節目標題應避免以問號結尾,以展現媒體的專業與負責態度。

五、「求真、求快」與「正確、真實」之間常存在衝突。媒體應以「正確與真實」為優先,速度為次要。

六、討論形式應更加嚴肅與專業,主持人與來賓若以誇張動作或表演化的方式呈現,易使節目綜藝化,應儘量避免。

議題二:

第四季觀眾意見討論

將第四季的內容統整為下列幾點:

  1. 有觀眾反映節目話題偏重於黃國昌相關議題,雖然該議題具重要性,但也有人建議可增加其他主題,如國民年金、閃兵議題等。
  2. 部分節目有剪輯「精華再製片段」,忠實觀眾有反應重複性,已提供節目單位注意精華片段的使用。
  3. 「三分鐘國際通」單元獲得觀眾好評,有觀眾建議每節都應播出此類國際新聞內容,提供編輯單位參考。
  4. 有觀眾反映主持人口頭稱柯文哲為「阿伯」過於親暱、非正式,感到不適;但也有觀眾覺得這樣的稱呼親切、有特色。另建議主持人在正式場合或嚴肅議題中,酌量使用較中性的稱呼。
  5. 觀眾針對「防詐」主題表示肯定,認為在防詐議題上專題製作充實。
  6. 有觀眾針對「焰火/煙火」的用詞表達意見,認為「煙火」才是正式用語,但部分觀眾並不認同。建議在用詞上參照官方字典或通用媒體標準。(後經確認國慶籌辦單位,是統一使用焰火)

  席:綜合委員發言,結論與建議如下:

        尊重觀眾意見回饋,並在可行的範圍內進行改善。

貳、臨時動議

  無

會議結束時間: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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